《中国口腔种植学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口腔医学会主办、精诚口腔医学期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口腔种植学及其相关专业的以临床实用性、科学性和创新性为主要特色的专业学术期刊。本刊的办刊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方针和政策,通过提供本专业的国内外前沿研究新进展和有价值的临床经验及实用新技术、新理念,为广大口腔医师、业界学者提供理论与业务提高和学习的交流平台,起到规范我国口腔种植学事业蓬勃发展和学术水平提高的作用。
一、本刊设定的栏目
包括名家访谈、专家笔谈、临床研究、基础研究、典型病例分析、病例报告、综述、教育教学与管理、经验介绍与技术交流、学术争鸣、继续教育园地及相关学术信息等。
二、投稿方式及要求
1.本 刊 只 接 受 网 络 投 审 稿 系 统(https://zgkqzzxzz.cndent.com)投稿,作者登录网址注册后,将文稿、本刊《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投审稿系统网页上可下载模板,内容包括单位对稿件真实性的审查意见等,需要所有作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上传,并随时通过该系统了解稿件接收情况和处理进展,完成稿件退修和校样等发表流程。同时,稿件确定录用后要将已签字盖章的《论文著作转让协议》纸版原件、与论文标注批号一致的基金资助证明复印件和文中涉及的伦理批件复印件、引用他刊允许使用图表的说明原件等一并快递至编辑部西城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09 号西西友谊酒店6 层《中国口腔种植学杂志》编辑部,邮编:100032,电话:010-66014546)。
2.本刊稿件采用严格的双盲审稿,来稿请将首页作为作者信息页单独呈现,内容需要提供如下信息:①文题、全部作者姓名、单位及科室;②通信作者及其畅通的联系电话(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刊登时需要提供办公电话)和在用的Email地址;③注明是否涉及利益冲突的内容:在研究内容的直接或相关领域内,是否与任何商业机构有利益关系;是否与研究内容存在非经济利益关系(个人的、职业的、政治的、单位的、宗教的)等;④在文后列出所有作者对本文的贡献声明,注意:只承担查资料及病例收集不能作为作者!
3.本刊认定在学术会议上交流但并未在杂志及论著上公开发表过的文稿可以投稿本刊。本人近期已在国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已用其他语种发表过的、有2 位本领域内知名专家推荐的优秀文稿(但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或著作出版商的同意、本文所有作者的同意)翻译成汉语后可以投稿本刊,推荐在本刊“国外发表的优秀中国论文推介”栏目刊出,且不属于一稿两投。但在投稿时必须提供原语种正式发表论文的电子版及作者单位和所有作者签署同意的说明及出版商出具的允许发表协议和2 位专家推荐信原件。
三、对稿件的要求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创新性,提供的研究论文等资料均要进行重复率查证,超过规定比率(本刊暂定重复率 <20%)直接退稿。凡使用他人已公开发表的成果图表必须提供出版商及本人的允许使用声明;凡使用本人公开发表或即将发表的成果图表,也须在投稿系统中主动声明并用图注标注来源,否则按退稿处理。提交的论文等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实事求是,内容属实,图表为画质清晰的原创作品,涉及统计学内容时应做规范的统计学处理。
2.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内容稿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伦理委员会(单位性、地区性或国家性)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文中必须提供该伦理委员会的批文机构和编号,说明是否取得了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动物实验也要说明是否符合动物伦理,提供取得了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伦理批件编号。人体试验及动物实验伦理均需提供与文中编号一致的盖章的批件复印件。
3.临床试验注册号:临床试验必须提供目前国内或国外认可的临床试验注册号,标出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
4.基金项目资助情况:论文内容相关的课题若取得了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需分别用中英文在关键词下方标出该基金或项目资助类别和编号,基金项目类别的中英文名称要按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可依次列出,并附与文中编号一致的盖章的基金获批文件复印件,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7637XXX);“十三五”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专项(2017YFCXXXXXXX)任务书或批文等。
5.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内容表达准确,且反映全文内容的主题。中文文题原则上应在20 个汉字以内,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少用缩写;请附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6. 作者署名相关:
(1)署名:第一作者只设1 位,作者姓名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投稿后不再改动。
(2)通信作者:应是课题设计和全程或主要过程的指导实施者,每篇论文需在投稿时确定1 位(如果确有必要最多可增加1 人)能对该论文全面负责者为通信作者。通常通信作者应为获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如为研究生论文,通信作者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如为集体署名的文章,则须明确1 人为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作为通信作者,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可将姓名及作者单位列入后面的志谢中;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需征得本人同意,并提供有其本人签名的证明信,其姓名、单位均用原语言文字书写。
(3)专家笔谈或专家述评的作者原则上只列1 位高级职称作者,如果确因论文贡献必需的话可加设1 位作者,加设的作者也为高级职称者可以作为一作,如非高级职称只能列在第二位,且不能作为一作或通信作者。
(4)本刊确定采用后需要提供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免冠彩色证件照(高清电子版)和中文简介(姓名、职称、学位 /学历、导师情况和简要研究方向),名家访谈、专家笔谈或专家述评的一作和通信作者需提供300~500 字稍详细简介。
7. 摘要:本刊所有论文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内容必须涵盖与全文主要信息一致的核心内容,临床研究、基础研究和 /或教育教学与管理类论文的摘要需要有明确标注目的、方法、结果(含主要数据)和结论字样的结构性摘要,其他论文只需提供全文简要核心内容的叙述性摘要(不需要四部分结构)。中文摘要原则上简略些,英文摘要稍具体些。全文采用第三人称撰写,避免出现“本文”“本人”等主语。
8.关键词:各类文章等需标3~8 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的最新版 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汇。如果最新版 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①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必要时也可参考术语在线,或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边。
9.研究设计:应交代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做法。如是调查设计应交代是前瞻性、回顾性或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交代具体的设计类型;临床试验设计应交代属于哪期临床试验、盲法措施是什么、受试对象和剔除标准如何等。还应交代控制重要的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情况等。
10.医学名词:应选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
定、公布的名词,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口腔种植专业术语参考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口腔种植学词典》和国内权威机构公开出版的教材等。无通用译名的名词请初次出现时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名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拉丁文名称。
11.图与表: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避免与文字完全重复。图表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并随文附图表。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表题在表的上边,图题在图的下方),有子图或说明性资料的应在图(表)下方加注解,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要求用大写英文字母编写分图号,表尽可能用三线表。照片要求提供符合印刷出版要求、有良好清晰度和对比度的原图,要将图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不需裁剪和修饰,每张图要标清楚与提交的 word文稿内一致的标号。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字母)要在 word文稿中清晰标注。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某人的特征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或图中加标尺。图表如为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并在刊出前提供该出版机构提供允许使用该图表的原版证明材料。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 确定有效位数。
12.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 GB 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并以单位符号表示,也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 版),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13.数字:执行 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14.统计学:统计学符号按 GB/T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应写明所用统计学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和统计量的具体值(如 t=2.15),并尽可能给出具体的 P值(如 P=0.015)。
15.缩略语:文题不用缩略语,文中非专有名词也尽量少用,不超过4 个汉字的名词一般不使用缩略语。必须使用时,首次出现处要标出汉语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英文全称与缩略语之间用“,”分开。缩略语不得移行。
16.参考文献:建议充分引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文献,自2025 年起,本刊的所有中文文献都要双语著录,即在汉语文献下方增加英文该文献的翻译。著录格式按 GB/T7713.2—2022 的《学术论文编写规则》或 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避免引用摘要或未公开发表的论文作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 名全部列出,3 名以上只列前3 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英文姓氏全写,首字母大写,名只写大写的首字母。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 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文献对应的英文翻译杂志名尽量用缩写,没有缩写的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需著录年、卷(期)、起止页和文献类型,如有 DOI号请务必加在文献后。
四、凡来稿在网上接到回执后2 个月还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表明稿件还在审阅中。作者若欲改投他刊,请务必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且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或已经证实论文存在较严重的不可信、学术不端(包括捏造和篡改数据)、剽窃、所报告的研究违反医学伦理规范、在稿件发表流程中存在严重缺陷等,本刊将于印刷版和网络版刊登撤稿声明。被撤销论文的所有部分(摘要、全文等)和所有版本都会明确标注“撤销”,在杂志上通报,向作者单位通报,并在2 年内拒绝在本刊发表任何论文。
五、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来稿有删修权,对有涉及原意的主要修改会提请作者考虑。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者,作者有权在刊发前申请复议,并提供申诉的文字说明。退修稿逾期1 个月不修回,且无任何回应者,视作自动撤稿。
六、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的数额支付版面费,刊印彩图者需加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编辑部会酌致稿酬,所有当篇作者均赠当期杂志1 册(校样时如有分别邮寄杂志需求者请提供邮寄地址,否则均寄给第一作者)。
七、本刊对重要、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可用“快速通道”以最快时间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省级以上图书馆或医学信息研究所等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及2 位同行专家(至少一位应与第一作者不在同一单位)的书面推荐意见。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后1 个发表周期(2 个月)内刊出。
八、本刊录用的所有稿件,均以纸媒载体和网络版形式同时出版。故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的《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生效,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口腔医学会所有。中华口腔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APP终端、微博、微信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论文,未经中华口腔医学会和本刊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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